立法者希望结束大型科技公司在隐私问题上的“隐秘操作

国会重申对联邦数据隐私法的承诺

关键要点

  • 国会致力于制定联邦数据隐私法,以应对大科技公司和数据中介在未授权下收集、出售和分享消费者数据的问题。
  • 需要建立国家标准,以便能更好地保护个人数据,确保消费者对其数据拥有更大的控制权。
  • 尽管国会在新冠疫情之前就推动了两党合作的隐私法,但仍在州法与联邦法的标准适用问题上存在分歧。

国会再次确认了制定联邦数据隐私法的承诺,专注于那些在未获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,收集、出售和共享消费者数据的大公司和数据中介。华盛顿的众议院能源和商务委员会主席凯西·麦克莫里斯·罗杰斯(CathyMcMorris Rodgers)在3月1日的创新、数据与商业小组听证会上表示:“美国需要一个国家标准,以改变当前人们数据的状态。”

她强调,必须制定一项广泛的、全面的法案,因为目前的状况是“不可接受的。数据中介和大型科技公司在黑暗中运营的日子应该结束。”

在新冠疫情之前,国会在两党合作推动全国隐私法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。共和党和民主党一致认为,由于州法律的复杂性,确实需要一部法律,但在联邦立法是否应优于州法律方面存在分歧。

2019年底,参议院商务委员会寻求找到最佳方法,以确保消费者对其个人信息拥有更多控制权,并对未能保护用户数据的公司施加罚款。然而,在疫情爆发之前达成的唯一共识是,如果联邦隐私法案通过,则需要获得两党支持。

医疗行业的利益相关团体长期以来一直游说,希望制定一部隐私法,至少能够保护消费者生成的、未被《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》(HIPAA)覆盖的健康数据,尤其是在这些开发者频繁发生隐私违规的情况下。

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(FTC)已加强了利用其权威填补监管空白的力度,但在昨日的听证会上,多位国会议员对该机构近期采取的监管措施表示担忧。代表古斯·比利拉基斯(GusBilirakis)指出,企业“在邮件中收到随机或惩罚性信件,告知其某些做法可能是不公平或具有欺骗性的情况不应该发生。”

他说:“FTC必须执行我们国会制定并明确授权的法律,而不是超出我们提供的道路规则。”比利拉基斯补充说,尽管需要监管确定性,但“必须公平。”

听证会上,前FTC隐私和安全领导者杰西卡·里奇(Jessica Rich)作证,她目前是Kelley Drye &
Warren的消费者保护顾问和高级政策顾问。她强调,由于权限有限,FTC需要一部联邦隐私法和来自国会的更广泛权力,以便成为真正有效的隐私执法者。

她表示,缺少全面的联邦隐私法,FTC的隐私执法仅限于FTC法第5节,而这一通用目的法的制定时间远早于当前数字创新的状态。这意味着“有时候法律测试对隐私并不奏效。”

她进一步指出,现有法律缺乏对公司的明确标准,且“主要是反应性的,允许FTC在事后质疑数据行为。”因此,该机构正致力于“通过制定隐私规则填补一些漏洞。”

不过,这一方法面临诸多障碍,包括耗费该机构有限的资源。里奇表示:“没有来自国会的具体指示来制定隐私规则,FTC必须依靠其在FTC法下的规则制定权,这也被称为马格努森-
莫斯规则制定。”

她的担忧在于,FTC可能会“对合法商业活动施加过度负担。”

比利拉基斯表示,他认为必须保持平衡,以防止政府越权。然而,关于这些计划的具体细节,代表并没有透露。

里奇认为,国家数据隐私法应该赋权给FTC以及各州的检察长。这些机构在缺乏联邦标准的情况下,在执法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现有的隐私法律状况,或者说缺乏隐私法,对这些机关造成了负担,因为它们的权力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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